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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遺屬年金補發 7.3萬人受惠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別讓權益睡著!二○一六年二月廿九日以前死亡的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遺屬給付可追溯補發,符合資格者約七萬三千人,但目前僅補發三千三百多人,符合資格者,可速向勞保局詢問。 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之一原規定僅二○一六年三月一日以後發生死亡事故者,其遺屬才能依法追溯請領遺屬年金,之前發生死亡事故者則不得追溯請領,但遭司法院解釋不符憲法保障財產權及比例原則;立院因而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案並在日前經總統令公布實施,讓二○一六年二月廿九日以前死亡的被保險人遺屬年金都可給付追溯發給。 衛福部統計,符合年金追溯補發資格者約五萬兩千多件、有七萬三千餘名遺屬可獲給付,粗估若七萬多人完成補發、總數約七億多元。但目前已補發遺屬僅三三二八人,共補發一億二六一一萬多元,單一人最高領取金額可達廿一萬元。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舉例,國保年金被保險人在二○一一年死亡,但遺屬在二○一七年才來申請遺屬年金,依法可補發二○一二年到二○一五年的遺屬年金。
*每月至少可領三千元* 商東福說,若民眾不是在配偶死亡當月就馬上申請遺屬年金、或配偶死亡後未曾申請過遺屬年金者,都可以申請看看,若符合資格將追溯發給,每個月至少可領三千元,社保司專委姚惠雯說,估計超過半數的人可以追溯領回兩個月的年金,等於約七千多元,需更詳細統計。。 但他提醒,遺屬資格認定有嚴格標準,包括年紀、順位、收入、接受撫養或有撫養子女等,都會被檢視,並非來申請一定可以領,因此沒逐一發通知、僅有宣導。 衛福部表示,遺屬年金補發作業沒有申請期限,但仍提醒符合資格的遺屬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相關申請書可到勞保局官網(https://www.bli.gov.tw/default.aspx)下載,或向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轉606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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