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肝癌栓塞療法用導管 健保納入給付患者省荷包

2017/01/12 11:10

衛福部健保署宣布,「經導管肝動脈栓塞療法」所需的「肝動脈導管」納入健保給付。(健保署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肝癌位居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2名,國內每年約有8000多人因罹患肝癌而被奪去性命,患者常出於疏忽,導致病況已無法適用手術切除,此時栓塞療法是其中的選項之一,而衛福部健保署已自今年1月起,將栓塞療法採用的「肝動脈導管」納入給付,估計患者可節省2.4萬元,每年約有600人次受惠。

健保署表示,一般治療肝癌的方式,以手術切除是優先考慮項目,其他則有經導管栓塞療法、局部酒精注射、電燒療法、冷凍療法、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等;至於經導管栓塞療法,主要的適應症是某些不適合接受手術的病人,或因伴隨肝硬化及肝功能不佳、雙側肝臟多顆腫瘤、腫瘤太大或手術後復發性肝癌等因素。

健保署指出,「經導管肝動脈栓塞療法」透過裝置肝動脈導管,將化療藥物經由皮下注射座(Port-A)輸送到肝臟的腫瘤部位,以達到殺死癌細胞的目的,特色為局部重複施打藥物,在病灶處達到藥物最高濃度,但其他部位濃度卻很小,可大幅降低副作用,且不傷害到身體其他器官組織的優點。

健保署強調,經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後,已於今年1月起將術程所需的「肝動脈導管」納入健保給付,但條件限於肝癌(含肝內膽管癌)且無肝膽以外的轉移,接受動脈化學藥物治療,並規範用在肝癌時進行動脈化療及膽管癌動脈化療,預計一年費用支出約1440萬元。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