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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腳 勿因病灶改善就停藥

2006/09/19 06:00

文/洪曉佩

香港腳也稱「足癬」,是最常見的表淺皮膚黴菌症,也是一種皮膚感染的疾病。

表淺性黴菌在皮膚死亡的角質層上生存,製造一種酵素,可以消化角質層,促使表淺皮膚產生鱗屑、指甲破裂及毛髮斷裂。將此鱗屑、毛髮放在顯微鏡下檢查,有兩種基本構造,即孢子和菌絲。

倘若病灶稍微改善就停止擦藥,孢子和菌絲仍停留在表皮內,一段時間後極易復發。

早期症狀是浸軟的脫屑及趾縫間的皸裂,常在冬季好轉,夏季再發。惡化時,足底有小水泡或大水泡出現。若併發細菌感染、水泡轉為膿疱,趾縫間帶有惡臭的滲出液。嚴重時,易造成小腿淋巴發炎、合併發熱或蜂窩組織炎等。

☆治療方法:

●急性期,有水泡產生,呈糜爛樣,不宜使用抗黴菌製劑,因大部分局部抗黴菌藥膏,都有刺激性,易使病灶惡化。此時應以浸泡方式,使用生理食鹽水或溫開水浸泡,清除滲出物,使痂皮或鱗屑變軟,容易清除。浸泡後,擦乾雙腳及趾縫間,並用小紗布將腳趾隔開。若合併細菌感染應同時口服抗生素,以控制感染。

●病灶乾燥後,依醫師指示,局部敷抹抗黴菌藥膏或口服抗黴菌製劑。

☆預防方法:

●保持雙腳與腳趾的乾爽及清潔。

●在腳趾間夾小紗布,以吸收潮氣。

●耐心擦藥不可間斷。若病灶改善,不可停止擦藥,應到門診做鱗屑的顯微鏡檢查或培養,直到檢查陰性才可停止擦藥。若無法抽空檢查,至少持續擦一至二個月的藥膏,才能確保痊癒。

●穿著棉質襪子。

●避免穿著塑膠或橡皮製的拖鞋類。

●至少準備兩雙鞋子更換穿著,以便每次穿著完全乾燥的鞋子。

●避免穿著公共場所的拖鞋或與家人共用拖鞋,以防止交互感染。

●預防重於治療。

(本文作者為台北榮總皮膚科病房護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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