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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呼籲 醫療糾紛去刑化 應先健全處理機制

2012/11/01 06:00

▲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左起)、執行長劉淑瓊、醫糾關懷協會常務理事高鴻華、醫改會研究員張雅婷,呼籲立院強推醫糾去刑化之前,先正視醫糾民眾的四大苦情。(記者邱宜君攝)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

常見醫療糾紛苦情

每個人都可能是病人,每個病人都可能碰到醫療糾紛,卻不是每個人都拿得到病歷,也不是每個人都認識願意幫忙判讀病歷、釐清糾紛的醫師,更沒有幾個人花得起金錢和時間上法院。大部分民眾在經歷各種醫糾苦情之後,常是選擇放棄。

每年都會接獲至少三、四百件民眾醫療糾紛案件投訴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偕同醫療糾紛關懷協會召開記者會,幫助發生醫糾的民眾大吐苦水,呼籲立法院加速修正醫療法第82條之1,提高民眾訴訟門檻前,應先健全醫療糾紛處理機制。醫改會副執行長陳芙媺表示,醫糾民眾首要訴求是「真相」與「道歉」,並非賠償,無奈現行醫糾處理路障重重,只有提告才能獲得醫療鑑定。

台灣每年至少一萬八千名醫療過失受害者,民眾訴諸法律討公道,勝訴率卻不到1%,關鍵在醫病資訊不對稱。

醫改會執行長劉淑瓊指出,據健保局調查,知道醫糾申訴管道的人不到兩成,知道門路的人好不容易申請到病歷,但申請到的病歷卻有六成是不完整的。立法院加快修法提高民眾提起醫療糾紛訴訟的門檻,卻不見立委關心醫糾處理機制的配套,無助改善民眾困境。

「醫糾處理補償法和刑責合理化是天秤的兩端」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強調,一定要等醫糾處理及補償法草案也送進立法院,與醫療法修法一併討論,否則是無視病人權益。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也強調,健全訴訟外調解仲裁機制才能有助創造醫病雙贏。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許銘能則指出,醫糾處理及補償法草案已有強化訴訟外調解機制,包括醫院需成立第一線關懷小組、成立提供醫療與法律專業諮詢的基金會、加速病歷申請流程、設置補償基金,改善衛生局調處功能等,行政院即將於下週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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