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愛肝加油站:肝硬化患者治療 健保有條件給付

2010/07/20 06:00

文/許金川

Q:我大約5年前捐血時,無意 間發現,自己有B型肝炎,進一步追蹤才發現已經有肝硬化了。之後,就一直在肝膽科門診定期追蹤。

一年前,還因為食道靜脈瘤破裂出血住院,曾經考慮要做B肝治療,但因為都未達健保給付標準,且有經濟上的考量而作罷。

最近看到健保放寬對於肝硬化患者治療的給付標準,以我這樣多年肝硬化的病史,是否就可以直接享用健保給付B肝治療呢?

A:從去年11月開始,健保將B肝病毒量納入給付的參考標準,今年7月1日起,又放寬對肝硬化患者的給付門檻,讓許多B肝病友且已經有肝硬化者的病情可以得到控制,同時也免於沉重的藥費負擔,對B肝患者來說,的確是一大福音。

今年7月1日起,健保可長期給付肝硬化者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干安能、喜必福、0.5mg貝樂克),但仍然採取有條件式的給付,也就是並非每位肝硬化者皆適用。

首先,必須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且血清中的B肝病毒量(HBV DNA)要大於或等於2000 IU/mL。

在診斷上,肝組織切片(Metavir F4或Ishak F5以上,血友病患及類血友病患經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同意後,可不做切片檢查),或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合併食道或胃靜脈曲張,或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合併脾腫大。

因此,超音波診斷肝臟有肝硬化,一年前曾因為食道靜脈瘤破裂出血,只要再確認血中的HBV DNA大於2000 IU/ml,應該就已達到健保的給付標準,原則上,可長期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

此外,一年前曾經發生過食道靜脈瘤破裂出血,最好隔一年要再追蹤一次胃鏡檢查,如果有新的靜脈瘤出現,可先做預防性的結紮治療。(作者為台大醫學院內科教授、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執行長)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備有B型、C型肝炎治療小手冊、肝癌治療小手冊及好心肝會刊,提供民眾免費索閱。新出刊的51期會刊「肝腫瘤也有好的?」、「小型肝癌治療,栓塞電燒比一比?」、「酒精性肝炎的代價」等。

諮詢專線:0800-000-583,網址:www.liver.org.tw。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