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伏性結核感染 未必發病仍須治療
文/吳政維
李先生日前曾經短暫接觸傳染性結核病病人,經衛生單位疫調跟評估被傳染機率之後,接到通知,要接受「潛伏性結核感染」的檢驗與治療,但什麼是潛伏性結核感染?跟結核病有何不同?
其實,與肺結核患者接觸不等於受感染,受感染也不一定發病。結核病是結核菌感染引起的疾病,通常造成肺部感染,也就是時常耳聞的肺結核,但結核菌也會感染身體其他部位。由於結核菌不會製造毒素,感染後不會立即產生症狀;而免疫正常的感染者,結核菌會被免疫圍堵而潛伏於體內,故稱潛伏性結核感染。
再度感染或免疫低下時 就有傳染力
潛伏性結核感染雖沒有傳染力,但當再度感染或免疫低下時,結核菌就會突破重圍發展為活動性肺結核,此時吐痰、咳嗽甚至唱歌、大笑都會產生帶有結核菌的飛沫而感染他人。因此,潛伏性結核感染的治療,是控制肺結核傳染最有效的方式。醫師會先以胸部X光、驗痰以排除活動性肺結核,再藉2種診斷工具:結核菌素皮膚測驗(TST)及丙型干擾素釋放試驗(IGRA)來確認是否為潛伏性結核感染。
由於結核菌的分裂速度慢,約6-8週才能激發細胞免疫反應,故通常為了避免偽陰性的檢驗結果,採檢時間會在個案與肺結核發病者不再接觸、或與已大幅降低感染力之發病者(如痰轉陰、配戴醫療級以上口罩、都治治療2週等)最後接觸後8週才做檢驗。
目前疾病管制署提供了數種短程處方,搭配結核病人直接觀察治療(都治DOTS)計畫,最短1個月即可完成治療。
所謂DOTS,是指在醫護或訓練過的關懷員每日親自關懷目視下,使病人服下每顆應服的藥。短程處方依療程分為每日或每週服用,服用劑量也不同,常見的副作則為皮疹、類流感症狀,少數則有肝炎症狀。若無法忍受藥物副作用,與醫師討論後可轉換為其他處方,但仍須按比例接續服用完成療程。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藥學部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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