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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藥還是毒? 是否對症下藥是關鍵
文/顏群芳
眼前走來一位民眾,將他的藥拿出來問我說:「藥師,我吃得這個藥好像就是電視上報導的毒品『苯二氮平』,我這樣吃,會有問題嗎?」我查了他的就醫紀錄,連忙跟他說:「你有焦慮、睡不著的狀況,吃這個藥可以緩解你的症狀,是可以安心服用的。」
日前幼兒園和補習班陸續發生苯巴比妥、苯二氮平、利他能等藥物事件,反映了用藥安全的重要性,而這些藥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都屬於管制藥品,依照法規來說,有3類藥會被歸類於管制藥,以加強管控。包括:1.成癮性麻醉藥品;2.影響精神藥品;3.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同時根據其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的程度,管制藥還能細分成1-4級來管理,其中以4級管制藥最為常見,日常許多解焦慮藥、鎮靜安眠藥都屬於此類。
原則上,這些管制藥品僅限供給醫療用途或是科學上之需求,才是合法使用的途徑,若是民眾有出現睡不好、緊張焦慮、注意力不集中的症狀而去就診,經過醫師評估之後,依照你的病況對症下藥,開立符合適應症的管制藥,這才算是合法使用。
若非法取用 恐犯毒品罪
若是非法取用,則可能犯上毒品罪,就跟最近的新聞事件報導一樣,小朋友本身並沒有病,卻為了照顧方便,或是想增進學習效率,而由成人自己擅自給藥,就會造成很大的爭議。畢竟合法使用藥品,能治病,若是非法使用、濫用,則會致病,這中間的差別,就在於有無合理的適應症,是否符合臨床常規用途,這是非常重要的判斷基準。
合理使用藥品 藥到病除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合理的使用藥品,可達藥到病除的效果,若是濫用藥品,則有藥到命除的風險,自身的藥不給他人服用,他人的藥也不應進到其他人的口裡,用藥安全應是最高的道德標準。
(作者為苗栗為恭紀念醫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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