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特管辦法大翻修 醫改會點名3爭議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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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醫事人員薪資未達標健保擬不予特約 醫界憂:醫院診所恐倒一片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健保署昨(10日)邀集醫界、病友團體等召開「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會議,醫改會今(11日)表示,主要有3項爭議較高的條文,分別是醫事人員薪資未達一定水準不予特約、申報達1億點(1點約0.9元)的診所通過評鑑或醫療品質認證才能特約、病人病情穩定卻未出院將不給付或減少給付。
醫改會表示,近年健保總額與公務預算常態挹注醫療院所的人力層面,社會大眾也都很關心醫事人員的勞動環境與待遇,有沒有具體改善,健保署自然有責任瞭解與對外說明費用流向與用途。同時,「協請醫事機構提升醫事人員待遇及公開資訊」,也是健康台灣的決議。
不過,針對研擬醫事人員薪資未達一定水準的醫院、診所或未公開資料,健保署不予特約,醫改會認為,現行醫事人員的職類、學經歷相當多元,各地區物價水平也不盡相同,支持監控費用流向與用途的方向,但針對工資保障應該有更細緻的作法。
在健保申報量達1億點的診所通過評鑑或醫療品質認證,才能申請特約方面,醫改會指出,健保署未來希望針對申報量接近小型醫院程度的診所,進行納管,但辦理評鑑業務或醫療品質認證歸屬衛福部醫事司的權責,若僅有健保法規修正、相關執行政策卻沒有搭配,未來法規要如何落地,仍存在隱憂。此外,認證或評鑑是希望藉此手段來提升、穩固醫療品質,因此維護所有院所的醫療品質,才是核心目標。
至於病人病情穩定,未辦理出院或轉送其他機構,健保不予給付或減少給付,醫改會認為,現行制度下,如果病人有不合理延長住院的現象,健保可能會進行審查,因此這項修正條文是宣示性的,也是保障醫院在善盡評估與出院準備後,能夠有法源依據,來協助出院或轉送有困難的病人或家屬。不過,經過醫療團隊的專業判斷與評估,能否落實出院準備,協助病情穩定的病人出院或轉送其他機構,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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