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帳戶租人販賣電子煙 青少年挨罰吃官司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菸害防制法於前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與其組合元件,新法上路約2年,桃園市政府統計到2月底稽查超過3000次,並裁處違規案件54件,金額達1332萬元,衛生局追查時也發現很多違規廣告帳號是租來的,由於違者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也呼籲青少年朋友不要隨意將網路帳號租借他人使用以免因小失大。
衛生局副局長余依靜表示,衛生局近日取締電子菸,發現有青少年朋友將個人網路帳號以幾千元不等金額租借給他人使用,或協助朋友於社群平台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查獲後依法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讓青少年朋友悔不當初。
余依靜說,電子煙成分複雜具有高成癮成分,除可添加毒品或尼古丁,而近期電子煙添加依托咪酯更嚴重威脅民眾健康,提醒民眾對電子煙,堅守「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以免傷身又傷了荷包。
衛生局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透過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查詢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協助戒菸,此外,設籍桃園市且40歲以上具重度吸菸史者,市府提供免費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可至衛生局肺癌篩檢預約平台申請,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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