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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台中「林酒店」傳食物中毒 13人送急診1人脫水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台中傳出多人食物中毒送醫!昨(24)日有房仲業者前往中部的五星級飯店「林酒店」聚餐,卻在用餐後發生上吐下瀉的狀況,多達13人就醫。醫院表示,這13人都在同餐廳用餐,其中1人脫水、腹瀉與嘔吐情形較明顯,這些症狀恐引發精神萎靡與無力。目前推論是常見的大腸桿菌等類似細菌造成;林酒店則回應將會全力配合調查。
食藥署表示,常見的食物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但是不一定所有的症狀都會同時發生。患者年齡、個人健康狀況、引起食品中毒的致病原因種類以及吃了多少被污染的食品等因素,均會影響中毒症狀及其嚴重程度。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會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一般食品中毒的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會持續1週到10天。
另外,常見之致病物質有
●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
●病毒:如諾羅病毒等。
●天然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化學物質: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一般而言,適當的加熱過程可以殺死活的細菌,也可以除去某些細菌產生的毒素,例如肉毒桿菌的毒素即可在攝氏100度加熱10分鐘後失去活性。但是,有許多細菌產生的毒素可以耐熱,例如金黃色葡萄球菌產生的毒素在高溫烹煮過後仍然不會被破壞。
食藥署表示,攝氏7~60度稱為「危險溫度帶」,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都能快速生長繁殖。一般而言,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70度,細菌才易被消滅。保存溫度方面,冷藏溫度需低於7度才能抑制細菌生長,其中已烹調食品,或是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建議於5度以下保存;熱藏溫度則需高於60度保存。為了避免細菌在食品中繁殖而產生毒素,建議食品調製後勿於室溫下放置超過2小時,夏天時(室溫超過32度)勿放置超過1小時。
如何避免食品中毒?
1.遵守食品處理之原則,包括新鮮、清潔、區分生熟食、避免交叉污染、澈底煮熟、注意保存溫度及使用乾淨的水與食材等。
2.外出飲食時應避免冷食、生食、不吃來路不明的食品,亦應避免路邊攤飲食,謹慎選擇衛生優良餐廳用餐。
3.確保與食物接觸的人或物都是清潔乾淨的,要使用不同砧板及刀具,分別處理生食與熟食,食用前要將食品充分加熱並在2小時內吃完,食物應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凍,飲水則要煮沸,不喝生水。
4.遵守個人衛生原則,確保自身飲食健康。
最後食藥署提醒,食品中毒之處理應把握下列原則:發生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時應迅速就醫;保留剩餘食品檢體(密封並留存於低溫冷藏,不可冷凍),並儘速通知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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