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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HPV變「痛痛女孩」法院判勝訴 民團籲:疫苗救濟從寬認定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多位接種HPV疫苗後確診風濕免疫疾病的「痛痛女孩」,向衛福部申請救濟未果提出訴訟,2017年起,已有8件訴訟案,最高行政法院至今已判定3案勝訴。台灣女人連線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8日)舉行記者會,呼籲衛福部應尊重法院見解,落實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救濟從寬」的立法精神,並要求應重新修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對預防接種與受害情形關聯性之分類範疇進行檢討,以符合救濟精神。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回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預防接種與個案情形關聯的判斷,尚應「綜合審酌」個案受害狀況及所有相關因素,故判決審議小組應召集合法會議依照前述見解,重新鑑定其關聯性,決議是否給予救濟及審定給付金額。對於遭判重新審議之申請案,衛福部將依判決召集審議小組,依其法律見解重新審議,他也補充,疾管署應持中立立場,作為審議小組的幕僚單位,不能左右或對審議委員下指導棋。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表示,台灣近40起接種HPV疫苗後發生不良事件中,有26位是11至16歲的青少女,這些女孩在接種疫苗後出現肌肉無力、關節或身體疼痛等症狀,嚴重者甚至無法行走、需穿鐵衣;其中12位確診風濕關節相關疾病,更有多名女孩身體持續疼痛,卻始終無法確認罹患何種疾病,無法得到適合的治療,生活苦不堪言,甚至出現嚴重身心狀況。
痛痛女孩Penny媽媽說,從確診到這次勝訴,他們整整等了5年,這個過程對小孩與家長都是很大的身心靈煎熬,因此這次勝訴也給他們很大的希望。痛痛女孩Mina爸爸則說,女兒在5年前、國二的時候,學校要求打HPV疫苗,在打第二劑後,常常因為身體疼痛請假無法上學,後來發現全台有幾十位孩子有類似狀況;他說,大女兒現在已經大一,只要天氣寒冷、潮濕就必須吃止痛藥,身為家長很不捨,盼往後學生在接種相關疫苗時,應充分揭露相關危險。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表示,根據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審議辦法第13條在預防接種與受害情形的關聯性中,「無關」與「相關」的認定標準存在顯著不對等,一方面使救濟的門檻過高,另一方面排除救濟的條件卻過於;法院認為,這種雙重標準將疫苗的不確定風險完全轉嫁給接種者,這不僅違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分擔公共風險」的立法初衷,更直接違反憲法平等保障人民生命權與健康權的基本意旨。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這些痛痛女孩及家長除了身心靈受苦,最痛苦的是,一路走來,國家沒有跟他們站在一起,而是站在受害者的對立面,不斷打官司,這是他們最大的痛。她強調,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提到,預防接種的受害,是人民為了配合國家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別犧牲所給予必要救濟,這也是法律上救濟補償的精神。
林淑芬也批評,審議小組一邊跟受害者打官司,一邊修改遊戲規則偏袒藥廠;她舉例,包含要求受害者負起疫苗接種救濟的舉證責任,且在徵收疫苗受害基金部分,一劑5800元的藥劑僅徵收1.5元,也因為救濟基金規模小,因此將相關救濟從嚴規定,不能把不確定、無法判斷、無法確定有關的救濟標準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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