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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內障手術後變飛蚊症 婦人求償百萬敗訴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姓婦人在白內障手術後出現飛蚊症,因此控告蘇姓醫師手術疏失,請求賠償105萬元。但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林婦的白內障與飛蚊症無直接關係,台南地院認為醫療過程無疏失,駁回訴訟,並由林女承擔訴訟費用。
2019年林女接受右眼白內障摘除手術,術後,林女反映右眼緊繃、模糊、畏光及飛蚊症等問題,後來還出現玻璃體混濁和慢性結膜炎等狀況。林女聲稱,手術導致其視覺品質下降,嚴重影響生活,要求賠償醫療費及精神損失共計105萬餘元。
蘇姓醫師在法庭上表示,林女術前曾多次就診,並多次簽署手術同意書,確認瞭解手術風險,術後的飛蚊症和視覺不適與手術無直接關聯,並強調手術過程完全符合醫療常規。
經調查鑑定報告顯示,雖然林女說術後視覺品質下降,但她的視力有所改善,右眼裸視從術前的0.4提升至術後的0.7至0.8,矯正視力更可達到1.0,林女術後出現飛蚊症與白內障手術無必然因果關係,鑑定報告強調,飛蚊症通常是玻璃體老化或其他疾病引起,並非白內障手術所致。
報告指出,儘管術後右眼玻璃體出現混濁,屬於手術後的常見變化,林女的乾眼症、慢性結膜炎等症狀,也不一定與手術相關,這些問題可能與術後使用的眼藥水或林女本身的健康狀況有關,而非手術過程中的醫療疏失。
法院認為,林女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蘇醫師在手術過程中有任何過失,且手術後的視力改善顯示手術達到了預期效果。最終,法院判決駁回林女的訴訟請求,並命令她負擔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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