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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初染結核病僅5%有徵兆 食藥署:沒症狀也需吃藥

2024/09/26 09:32

食藥署指出,結核病為一種具有潛伏期的疾病,而且症狀與一般呼吸道疾病類似;圖為情境照。(圖取自photoAC)

食藥署指出,結核病為一種具有潛伏期的疾病,而且症狀與一般呼吸道疾病類似;圖為情境照。(圖取自photoAC)

沈莉馨/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明明沒症狀,為什麼還要吃結核病藥?」食藥署解答,結核病為一種具有潛伏期的疾病,大約只有5%患者在初次感染時就有症狀;然而,結核病終身有再活化潛在風險,尤其是當自身免疫力下降時更容易感染,建議積極配合醫生指示,給予適當藥物進行治療,絕大多數患者都能順利痊癒。

飛沫傳染 診斷靠化驗痰液、X光

食藥署於臉書粉專「藥博士 正藥說」發文說明,結核病(pulmonary tuberculosis) 被歸類在第3類法定傳染病,為一種結核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感染,主要透過帶原者經由咳嗽、打噴嚏、吐痰等方式進行飛沫傳染。如果接觸者因此吸入帶原者的分泌物,即有被傳染的風險。

食藥署表示,醫學上可以透過「化驗痰液」與「胸部X光檢查」的方式來進行診斷。但結核病為一種具有潛伏期的疾病,約只有5%的感染者,會在初次感染即有結核病的症狀。

積極治療 預防日後再發病

食藥署說明,因為其長期潛伏未發作,與一般呼吸道症狀類似的特性,很多長期咳嗽的患者,加上忌諱看醫師或錯誤的用藥習慣,比較偏好自行去社區藥局購買成藥或止咳藥水,來進行症狀的緩解。

食藥署指出,目前台灣主流療法中,最快3到4個月即可完成療程,實際的用藥選擇與治療週期還需經醫事人員進行個別評估。完成治療後可以有效提升保護力,有效減少日後發病的機率。如果服藥後有任何副作用或不適,請告知醫護人員,不要自行停藥或更改劑量,導致治療不如預期。如果對於藥物和結核病有問題,都可以到藥局諮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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