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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脊髓肌肉萎縮症(SMA)篩檢 8月1日起放寬補助條件

2024/07/31 17:23

桃園市宣布,脊髓肌肉萎縮症(SMA)篩檢將未曾受檢的孕婦、新生兒都納入補助對象。圖為示意圖。(圖取自shuttestock)

桃園市宣布,脊髓肌肉萎縮症(SMA)篩檢將未曾受檢的孕婦、新生兒都納入補助對象。圖為示意圖。(圖取自shuttestock)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今年3月啟動脊髓肌肉萎縮症(SMA)篩檢補助,市長張善政今(31)日主持市政會議時宣布,8月1日起將放寬原有的條件限制,將未曾受檢的孕婦、新生兒都納入補助對象,鼓勵大家早期篩檢、早期預防,減輕家庭負擔。

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為基因變異導致神經肌肉退化疾病,患者會不斷退化,影響獨坐、行走、說話和進食等活動的肌肉,甚至無法自主呼吸而死亡,桃園市今年3月起將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納入篩檢補助,補助對象為本人或配偶設籍桃園市,針對尚未生育第1胎的孕婦,及孕婦檢出帶因的配偶,提供終身1次篩檢費1000元;另針對中低收或低收入家庭新生兒補助篩檢費300元。

張善政表示,罹患脊髓性肌肉萎縮症,不但治療需要漫長時間,也無法保證能完全治癒,預防工作顯得格外重要,桃園市從8月1日起放寬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條件,取消原本尚未生育第1胎及新生兒中低收或低收家庭限制,將所有未曾受檢的孕婦、新生兒都納入補助對象。

婦幼局補充,脊髓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主要分為孕婦及新生兒兩大部分,原本補助條件為尚未生育第1胎的孕婦,8月1日起取消第1胎限制,只要是未曾受檢過的孕婦皆可申請補助,同時納入婚後準備懷孕的女性,若是篩出陽性帶因,配偶也可申請補助,主要是爸媽2人如果都帶因,小孩有4分之1機率罹患脊髓肌肉萎縮症;新生兒部分自8月1日起,取消中低收或低收家庭限制,提供終身1次300元篩檢費補助,即使媽媽已有申請篩檢,新生兒仍可申請篩檢補助,避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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