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康網》甜味劑添加需注意 食藥署:不可高溫烹煮

2024/06/22 13:42

由於高溫會使阿斯巴甜分解失去甜味,阿斯巴甜不適用於烹煮、熱飲或烘焙食品此外,在包裝上應以中文顯著標示「苯酮尿症患者(Phenylketonurics)不宜使用」或同等意義之字樣;示意圖。(圖取自freepik)

沈莉馨/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泡菜裡可以添加甜味劑嗎?」、「可樂裡添加哪些甜味劑是合法的?」業者在製作產品的過程中,因應消費者口味,可能會使用甜味劑調味。為確保民眾食的安全,應注意哪些事項?就讓食藥署帶您一起來瞭解。

26項甜味劑 使用公式學起來

想吃到甜甜的感覺,卻又拒絕熱量包袱時,甜味劑是取代蔗糖的最佳選擇。我國現行可使用於食品加工之甜味劑共有26項,為正面表列管理,規範可合法使用之甜味劑中英文品名、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使用限制等,業者在食品製造、加工、調配等過程中所使用之甜味劑,均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第(十一)之一類甜味劑」之規定,不得使用列表外之品項及食品範圍。

以阿斯巴甜為例,依前述規範,除鮮乳及保久乳外,可於其他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但僅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由於高溫會使阿斯巴甜分解失去甜味,阿斯巴甜不適用於烹煮、熱飲或烘焙食品此外,在包裝上應以中文顯著標示「苯酮尿症患者(Phenylketonurics)不宜使用」或同等意義之字樣。

甜味劑混用 用量總和不得大於1

當同一食品混合使用多種表列適用範圍規定之甜味劑時,每1種甜味劑的使用量必須除以其用量標準所得之數值(即使用量/用量標準),且總和不得大於1。相關規範均可至食藥署官網查詢,以避免誤用,讓不法業者無所遁形。

食藥署提醒,只要秉持均衡飲食觀念,消費者可不用過度擔心。不過,挑選零食時,應優先向信譽佳、衛生管理良好之店家購買,同時注意食品標示,一同為自己的安全健康把關。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950期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