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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新增境外移入登革熱沒篩檢通報 登防中心:依法可罰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南市新增1例境外移入登革熱確診者,該案10日自馬來西亞返國後回新營住家出現症狀自行就醫,惟醫療院所第1時間未檢驗登革熱快篩,險些造成社區疫情防範漏洞。南市登革熱防治中心(簡稱登防中心)表示,依法可罰,呼籲醫師們務必善用快篩並依法通報。
登防中心指出,新增確診案例前往馬來西亞旅遊,5月10日返國後回新營區住家,13日出現下痢、發燒及肌肉痛等症狀,曾至新營區診所及新營醫院就診,個案就診時自述有馬來西亞旅遊史,惟醫療院所未檢驗登革熱快篩,只開立藥物後讓個案返家休息;16日因反覆燒退,故前往柳營奇美醫院就醫,醫院予以登革熱NS1快篩陽性並進行通報,經PCR檢驗確診登革熱。
登防中心接獲通報第1時間已前往個案居住地及活動地放置噴霧罐、周圍50公尺進行病媒蚊密度調查及衛教宣導,區公所亦動員社區志工進行環境巡檢及孳生源清除,同時提醒當地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對於出現疑似症狀之就診民眾,應立即採行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主動詢問並落實T.O.C.C.(旅遊史、職業、接觸史、群聚史),並善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並即時通報。
登防中心呼籲所有醫師,只要診治對象符合旅遊史加上發燒及任2項症狀(如出疹、噁心、嘔吐、頭痛、 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骨頭痛)即需通報,未善盡通報之責依法可開罰;該案例將會先發文給相關診治的醫院,並轉知該院內所有醫師依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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