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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定型化契約出爐 機構憂:偏向消費者恐壓縮協商空間

2024/03/08 21:21

居家服務項目中的「餵食」是長輩自己吃或照護員餵食,恐「接受服務方」及「提供服務方」有不同見解;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圖擷取自photoAC)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為保障長照服務使用者及簽約者契約權益,行政院消保處和衛福部今(8日)公布,研擬三項長照定型化契約,機構認為,定型化契約對提供和接受服務的雙方,解決了長期以來缺乏契約依據的問題,然而長照服務樣態多元,若雙方對服務內容有認知落差時,定型化契約下,可能會偏向消費者端的保障,進而壓縮協商空間。

長泰老學堂健康照顧體系執行長林金立說,定型化契約可讓提供服務及接受服務兩方,都能有較清楚的契約範本,是一件好事。不過若以居家服務來看,其服務項目很難用「標準化」去做。

林金立舉例,以居家服務項目中的「餵食」來說,由照護員親自餵食長輩,或從旁協助看著長輩自己吃,都符合給付標準,長輩或其家屬可能會傾向親自餵食,但站在專業倫理的角度,從旁協助更能維持長輩的進食功能。

林金立直言,長照服務並不是單純的消費性服務,其本質與醫療服務更接近,在專業認知中「對長輩好」的定義,與家屬認為「對長輩好」的解釋可能不同,常衍生「究竟是服務個案還是服務家屬」的疑慮,他認為,定型化契約訂定後,必須要有第三方公正者,例如照專或個管師,確保契約協商的公平性,讓專業服務立場能站得更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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