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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販售止汗劑恐挨罰 北市衛局授「止汗6對策」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炎炎夏日民眾常汗如雨下,不少愛美女性會使用止汗制臭劑抑制出汗。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止汗制臭化粧品抽驗結果,雖然成分未超過限量標準,但有3件標示檢查不合格。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做好查產品、看標示、避傷口、乾爽用、限局部、不過度「止汗6對策」。
衛生局此次抽驗10件市售止汗制臭劑,均檢驗出止汗制臭劑成分,且含量皆未超過限量標準,但標示檢查有3件不合格。2件商品除無中文標示,販售的網路個人賣家也未依規定辦理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即輸入販售,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5條及第7條之規定。衛生局針對1名北市賣家依法裁處2萬元罰鍰;另一件則移請來源業者所轄衛生局處辦。衛生局也發現1件止汗劑外包裝有日文「藥用」字樣,卻未標示批號及「本產品屬化粧品,不具醫療效能」之詞句,開罰1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止汗制臭用途化粧品屬衛福部列管之「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才可製造或輸入,違者可處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化粧品外包裝或容器標示須明顯標示品名、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批號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違者可處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掌握「止汗6對策」,首先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 醫療器材、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查詢商品是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通過及產品資料;第二,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第三,使用止汗劑前要檢查肌膚狀況,若有傷口、發炎等情形要避開傷口。第四,止汗劑要乾爽用,最佳使用時機是睡前或在肌膚乾燥下使用,要避免在大量流汗、散熱後使用。第五,使用時不可全身塗抹,應該限局部,用於腋下等易出汗部位。最後,止汗劑與常見保濕化粧品、防曬劑不同,應視情況適量使用,不過度使用,以免肌膚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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