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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令將再調整! 照護機構、救護車擬改「建議戴」

2023/05/16 16:30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照護機構及救護車的口罩令可望於5月31日起由「強制戴」改為「建議戴」,醫事機構則仍待確認。(疾管署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本土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進入第四波Omicron疫情,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有5類狀況仍建議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的陪探病規定預計先維持現狀,不再放寬,但長照等照護機構及救護車的口罩令可望於5月31日起由「強制戴」改為「建議戴」,醫事機構則仍待確認。

羅一鈞指出,不是指揮中心解編就是疫情結束,除了出入醫療照護機構或處於救護車須戴口罩外,其餘像是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為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等5種狀況,都建議要戴口罩。

羅一鈞說明,醫療照護機構的陪探病規定預計先維持現狀,不再放寬,但原本5月30日到期的醫療照護機構口罩令,可望於5月31日起略微調整,照護機構及救護車由「強制戴」改為「建議戴」,醫院、診所、藥局等醫事機構則仍待確認。

另外,因應COVID-19已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且也從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中移除,各國陸續取消疫苗接種證明或篩檢陰性證明,因此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提供申辦「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接觸者隔離證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等服務,將至今年5月30日24時截止。

疾管署也提到,若「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終止服務後,民眾仍有申請需求,「疫苗接種數位證明」可依入境國家要求,出示紙本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或赴旅遊醫學門診申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或至就近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申請預防接種證明書;「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可依各醫療及檢驗機構提供的紙本或數位檢驗結果作為證明;「接觸者隔離證明」及「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可洽隔離所在地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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