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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購回防蚊蟲產品勿上網賣 最高罰30萬

2023/01/19 19:10

許多民眾會在國外的藥妝店選購防蚊掛片、驅蟲噴霧等產品回國,不過這些防蚊蟲產品都屬於環境用藥,只能夠自用、不得上網販售。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隨著國境開放,許多民眾趁著春節出國旅遊,會在國外的藥妝店選購防蚊掛片、驅蟲噴霧等產品回國。不過這些防蚊蟲產品都屬於環境用藥,需要留意規定以免觸法。環保署提醒,從國外購買的環境用藥只能自己使用,不能在社群平台上廣告宣傳、並切記不得販賣環境用藥,否則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環保署化學局副局長陳淑玲指出,環境用藥如果未經妥善使用,容易污染水源及土壤等環境,也可能讓病媒害蟲產生抗藥性,影響整體生態系統。然而,這些從國外攜回的防蟲或防蚊產品多含有環境用藥成分,其防蟲功效多沒有取得環保署化學局審核許可字號,且外包裝的文字也經常無法辨識有效成分及濃度,如果使用錯誤可能會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

陳淑玲說明,民眾若從國外攜帶環境用藥回來,總量必須在1公斤以下,而且只能夠自用、不得對外販售;若擅自上網販賣從國外買來的環境用藥,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到30萬元罰鍰。另外,她也強調,環境用藥並非一般日常用品,民眾不要在社群平台上廣告或推薦宣稱殺蟲或防蟲功效的環境用藥,以免觸法。

選購環境用藥時,陳淑玲提醒,應看清楚包裝上的標示成分及內容,尤其應注意是否有經環保署核准的字號,如國內製造有「環署衛製字號」、從國外合法進口有「環署衛輸字號」,或是作為防蟲用途而不具殺蟲作用的天然物質產品就會有「環衛藥防蟲字號」,並且應依照商品的注意事項謹慎使用。

陳淑玲強調,沒有取得政府登記許可的環境用藥,因其成分及濃度不明,除了可能使用效果不彰、浪費荷包外,還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務必確認商品是否有政府的核准字號;環保署也呼籲,維持環境整潔才是治蟲之道,環境用藥能少用就少用,希望大家齊心協力守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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