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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桃高維持限制 其餘縣市3月起有條件開放探病、探視

2022/02/24 14:38

3月1日起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的醫院、長照機構維持禁止探病、探視,其餘縣市將有條件開放。(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趨於穩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宣布放寬防疫措施,針對醫院陪探病及長照機構探視,3月1日起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的醫院、長照機構維持禁止探病、探視,其餘縣市將有條件開放。

指揮中心說明,北北桃高醫院維持禁止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或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等情形。

其餘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有條件開放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此外,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未曾接觸確診個案或具相關公共場所活動史,且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長照機構方面,北北桃高維持現行管制措施,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經機構同意可探視者,應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其他縣市有條件開放探視,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自費篩檢陰性證明包含COVID-19抗原快篩或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使用家用試劑自行檢測或由醫事人員採檢檢測皆可;機構不得限制僅可使用特定檢測方式之陰性證明。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篩檢。

指揮中心表示,長照機構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補充,此次開放探病、探視,免篩條件與之前不同,3月起必須要完成第三劑追加劑接種滿14天才可免篩,提醒民眾若有探病、探視需求,籲請儘速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指揮中心也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防疫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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