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混淆效期、未持續監測 食藥署要求4藥品限期回收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4款藥品回收訊息,包括「永豐生理食鹽水注射液」、「敵癬抗黴乳膏」、「膚斯得乳膏」與「舒得淨口內膏」在內,因效期容易被混淆、未能持續監測,因此要求業者得在明年1月26日和29日前回收。
第1款藥品是永豐化學工業公司的生理食鹽水注射液250毫升12批與500毫升90批,因標示效期有15個月及18個月2種,為避免混淆,將回收效期標示為18個月的產品;250毫升約77萬袋、500毫升約650萬袋。
另外3款需回收的藥品均為乳膏類,包括「敵癬抗黴乳膏1%」、「膚斯得乳膏2%」與「舒得淨口內膏0.1%」,是明則實業有限公司的產品。適應症分別為皮膚癬類疾病、細菌感染症、伴生糜爛或潰瘍之難治性口內炎或舌炎。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指出,因廠商於2019年更換委託製造廠,當時可能權利義務未釐清,原本委託製造廠生產的產品無法持續進行安全性試驗,即無法監控上市後的品質是否維持,因此啟動回收。
「敵癬抗黴乳膏1%」有18批、17萬多支;「膚斯得乳膏2%」數量有2批、1.9萬支;「舒得淨口內膏0.1%」有2批、3.7萬支,明年1月26日前得回收。
食藥署提醒,若對用藥有疑慮者,應儘速回診與醫師討論,處方其他適當藥品,切勿自行任意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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