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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萊劑是「保健食品」? 專家:陳吉仲說的沒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公投在即,萊豬議題再度受到關注,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在節目中的發言挨批是將萊克多巴胺比喻為豬的保健食品。專家聲援指出,萊劑是「食品添加物與農藥、動物用藥」,本來就不屬於「不能出現在食品中」的毒物。
陳吉仲日前在廣播節目上談到萊劑時指出,「就好比是人,我們平常吃三餐,可是你會吃一些保健食品,某種程度就是飼料的添加物,其實,瘦肉精有很多種,那為什麼簡稱瘦肉精,其實那就是讓它的換肉率瘦肉部分比肥肉還多。」
毒理學家招名威在臉書粉專「招名威教授 毒理威廉」發文表示,陳吉仲說的沒錯,只可惜沒說清楚。因為陳吉仲說的是科學,容易被誤解,主因在萊劑認定問題,萊劑被世界各國的食藥署認定為「食品添加物、農藥、動物用藥」類別的化學品,不屬於「不該出現在食品中」的毒物。
招名威強調,以瘦肉精的低毒性相比,包括部分農藥、動物用藥還有那些,不該出現在食品中的物質才是真正的「毒」,像是塑化劑、重金屬、環境荷爾蒙、戴奧辛之類。
招名威表示,既然萊劑在宗主國美國的FDA認定是食品添加物,它的安全劑量是用ADI(accepatble daily intake)以「每日可接受攝取量」來計算,而不是用來評估對人體有直接危害的毒物所使用的TDI (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也就是說,萊劑的ADI計算方式由動物實驗評估兩年內慢性毒性實驗中「最高無毒害作用劑量」(NOAEL),再乘以安全係數(1/10)即為它的ADI。
招名威進一步指出,安全係數的變動性很高,依據當地飲食習慣、文化差異、生活方式等,可能是1/10到1/100不等,所以根據這樣的換算方式,得到萊劑的ADI在加拿大是1.4微克/公斤,美國是1.25 微克/公斤,而台灣是全球最嚴格、最低的1微克/公斤。
招名威說明,雖說萊劑是食品添加物,但不代表添加了就一定是有營養價值,像是農藥也就沒有,這和大眾所認定的不同,呼籲別雙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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