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康網》別忽略孩子的意見! 教育部:表達想法助能力發展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有些家長可能在跟孩子相處的過程中,認為他們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因此忽略了孩子的意見。教育部表示,孩子也擁有表達的權力,且家長試著讓孩子學習表達想法也能幫助他們達到4種效果。
教育部在臉書粉專「教育部」發文分享,聯合國頒布的《兒童權利公約》裡,其中貫穿整部公約的四大原則之一,就是兒童的表意權。公約認為「兒少的權利要能獲得完整保障,就不能缺少兒少之聲,並且成人及國家必須尊重其意見與認真考量。」
教育部指出,孩子擁有表意權也有4種重要性如下:
提升與發展能力
透過學習提問、表達觀點、被認真傾聽及對待,可以幫助兒少發展思維及判斷能力。
得到更好的保護
表達觀點並得到認真對待,是挑戰暴力、不公正與歧視得有力工具。鼓勵兒少堅持、陳述或提出提議,使家長能夠採取行動,提供孩子需要的協助。
帶來更好的決策以及結果
充分了解兒少的意見,有利於促使決策制定的完善,並以符合兒少最佳利益為主要的方向。
有助於提升社會環境
兒少參與他們所關心的議題,可促進政府承擔的能力及責信,使他們調整政策、改善資源,對整體社會的提升大有助益。
教育部提到,與孩子的對話過程中,也可以嘗試看看以下6點:
拋開主見:避免以大人的價值觀作判斷。
保持同理:用心傾聽、接受並同理孩子的想法。
放下權威:避免用說教、訓誡、威脅等方式溝通。
專注傾聽:談話時,專心注視及聆聽孩子說話。
雙向溝通:不強迫孩子接受家長單向意見。
環境營造:營造孩子願意談心的情境,讓他們願意主動分享。
教育部提醒,CRC第5條提及在實踐兒童權利的過程,成人有提供引導的重要責任;在兒少不同的發展階段,引導他們學習獨立、形成自己的觀點並有機會表達。就讓我們一點一點前進,創造兒少一個好好成長的環境。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