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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台灣武肺死亡認定寬鬆 醫:自殺、火災都列入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許多人都很關心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的致死率,常拿台灣與其他國家做比較。醫師指出,兩者不能直接比較,台灣認定死亡病例寬鬆,解除隔離2個月後死亡、甚至火災、自殺死亡,仍認列武肺死亡相關病例;而如新加坡、美國等認定嚴謹,一定要是因武漢肺炎或其併發症而死才列入計算。
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金在臉書粉專「Icu醫生陳志金」發文指出,台灣死亡率及死亡人數無法與新加坡或是美國做比較,因「死亡病例」的認列標準不一樣的,台灣採用「COVID相關死亡(Die WITH COVID-19)」,只要確診之後死亡,不管死因為何都認列為「死亡病例」。新加坡和美國是採用「COVID導致死亡(Die OF COVID-19)」的認定,除了要確診,武肺還必須是造成死亡的死因。
陳志金也列舉案例說明,案6426,為60多歲女性,5月27日確診,5月31日收治住院,7月23日解除隔離,9月29日死亡,解除隔離後兩個月後死亡仍認列COVID相關死亡病例。以及案15920,為70多歲男性,8月10日因其他原因就醫採檢並住院治療,8月11日確診,9月4日解除隔離,10月2日因其他原因死亡,一個月後因其他原因死亡仍認列COVID相關死亡病例。
陳志金指出,因防疫旅館失火而去世的解隔離案例12132及案14406在隔離中自殺也認列死亡病例,可見台灣認定寬鬆,但兩種認定各有優缺點,也沒對錯。台灣的疫情相對較輕,採用寬鬆的認定,比較能夠讓民眾有所警愓,認定上也相對簡單,不必多花時間判定,付出的代價就是數字比較「不美」,也讓某些人有機會操作這個議題。
陳志金表示,採用較嚴謹的認定,比較精準,但是認定較費時,也會有較多的「校正回歸」,但對於要推行「與病毒共存」的放寬政策時,死亡的數字比較不會造成民眾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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