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婦類風濕性關節炎「瓶蓋都轉不開」 醫:6個月內是黃金治療期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63歲馮姓婦人,4年前開始出現手部關節及頸部不適、容易疲倦等症狀,甚至連瓶蓋都轉不開,就醫後才確診是類風濕性關節炎,所幸及早發現,經藥物治療1年後控制病情;另一名66歲李姓婦人,則是10年前就發病,透過健保申請的生物製劑治療,症狀也獲得控制,醫師提醒,類風濕性關節炎列入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要把握6個月內的黃金治療期。
亞大醫院過敏風濕免疫科醫師陳俊宏表示,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全身性自體免疫疾病,也是國人常見的慢性關節疾病,患者因免疫系統失調,把自己的關節當成攻擊目標,造成關節發炎、變形,甚至會導致內臟器官發炎與侵犯,可能危及性命與生活機能。
這名馮姓患者,一開始兩手手指、手腕先出現紅、腫、熱等情況,接著疼痛難耐,甚至痛到無法轉瓶蓋、門把等日常動作,生活品質大受影響。
陳俊宏介紹,類風濕性關節炎好發於女性,若幼年時發病沒有得到適當治療,可能會在年輕時造成殘疾,而失去自理生活能力,所以健保已列入重大傷病,研究發現此病的發生與基因、環境有關,若患者具家族基因,又暴露在抽菸、感染的環境下,都可能會誘發此病。
患者發病後6個月內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黃金期,而根據2010年美國風濕病學院最新的診斷標準,當小關節出現症狀就要提高警覺,包括早晨關節僵硬且不適超過1小時、有3個或以上關節發炎、在身體特定部位可摸到皮下結節、發炎指標ESR(紅血球沉降速率)及CRP(C反應蛋白)呈陽性反應,就應及早接受治療。
陳俊宏指出,目前治療此症狀使用的藥物包括消炎止痛藥、類固醇及免疫製劑,若半年內沒有良好效果,則會考慮第二線治療,如單株抗體、生物製劑或小分子生物製劑,若治療有效果,患者切勿自行停藥,須持續追蹤治療,才能避免罹患血管炎、心臟疾病,以及肺結節、肺纖維化、肺炎、乾眼症、鞏膜炎等併發症的風險。
陳俊宏提醒,類風濕性關節炎從體內產生抗體,到出現症狀而確診,通常需要7到10年的時間,所以患者若能及早發現並就醫,接受適當的預防和治療,並建立良好生活習慣,如飲食清淡、減肥、作息正常、戒菸等,將誘發因子去除,就能降低日後失能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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