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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楊志良喊開除染疫醫師 環境職業醫學會發聲明打臉

2021/01/15 19:38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發聲明指出,依勞基法,醫院不得解僱因照顧COVID-19病患而染疫醫師。(取自環境職業醫學會網站)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北部一名醫師因照顧武漢肺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重症患者不幸感染確診,卻遭到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質疑其未遵守SOP,違反防疫規定,並表示,若他是院長就開除該醫師,引發譁然;對此,環境職業醫學會發表聲明指出,依勞基法第13條規定,在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解僱該名醫師,甚至應予以補償。

因照顧病患染疫 屬職業傷害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在網站上發表聲明指出,醫師因照顧COVID-19病人而染病住院,屬職業傷害,僱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檢機構;勞工保險職業病不論過失與否,僱主應替醫師申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給與傷病( 工資)給付,並給予公傷病假。

依勞基法不得解僱染疫醫師 並應予以補償

學會並指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在上述醫療期間,僱主不得終止契約,因此不得解僱該名醫師,另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僱主應對該醫師予以補償。

學會強調,若為公立醫院,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1條,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公務人員於停職、休職或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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