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3種合成香料將禁用 預計2024年元旦起實施

2020/08/04 13:08

草案修正明訂禁用合成香料物質苯乙烯,以及可能用於飲料、果凍的丁香油酚甲醚,用於魚露、的吡啶,預計若順利的話,將於2024年元旦起正式實施;圖為情境照。(擷取自Unsplash)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今日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經參考國際作法,草案修正明訂禁用合成香料物質苯乙烯(Styrene),以及可能用於飲料、果凍的丁香油酚甲醚(Eugenyl methyl ether),用於魚露、的吡啶(Pyridine),預計若順利的話,將於2024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美國於2018年宣布,在高劑量使用、動物實驗發現一些香料物質有致癌反應的疑慮,因此提供2年緩衝期,今年10月起全面禁用,經參考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委員會,以及日本、歐盟規定後,我國也決定針對合成的苯乙烯、丁香油酚甲醚、吡啶正式表列在禁用範圍內,但若是天然存在者,則不在此限。

針對此3項香料物質的用途,周珮如指出,苯乙烯本來就是全球禁用,因此就無所謂用途,丁香油酚甲醚則是可能被製作成香精,加入有水果口味的飲料 、果凍、糖果或冰品,吡啶也是製成香精後使用,但是用於魚露、海鮮露或海鮮味的醬料。因為香料物質都是微量添加就會有效果,很難評估實際用量的狀況。

周珮如說明,考量保護消費者,並兼顧業者尋找替代香料、或因應國際趨勢減少添加物等作法的調整時間,此案預告期60天,經蒐集意見後,若順利的話,可能最快今年底前公告,但預計2024年元旦起才會正式實施。

周珮如強調,食品產製時,若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可依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至2億元罰鍰,另依同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使用食品添加物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者,也可依同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