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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擬開放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衛福部恐成圖利菸商幫凶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明日是世界無菸日,昨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出爐,雖將「類菸品」入法,但對加熱菸的定位仍不明。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直批,「這次的修法衛生福利部出了大錯」,若在修法的過程中,主動開放加熱煙及可能的電子煙,就成了圖利菸商的幫凶。
姚思遠表示,在世界無菸日前夕,衛生主管機關衛福部國健署針對菸害防制議題公告菸害防制法修訂草案,草案內容大多沒問題,包括吸菸年齡增加到20歲、菸品包裝警示圖文增加到85%,都符合國際菸害控制潮流;但對於菸品定義的改變以及「類菸品」概念的增加,卻會使菸害防制大為退步,「這是補小洞、挖大洞」,對國人的傷害完全無法評估。
姚思遠說,「只要裡面有尼古丁就是菸品,怎麼會變成類菸品?」全世界對於含有尼古丁的菸品,沒有人不把它視為菸品,但我們居然準備把它分裂、分類為「類菸品」,「『類』的意思就是它事實上不是」,這樣的開放讓菸商有更多販賣菸品的機會與空間的立法方向,後果非常嚴重。
姚思遠強調,衛福部國健署在這次修法中對菸品定義的改變,容許加熱菸的空間,對於「類菸品」的定義的增加,無疑是模糊的暗示「就是準備要對抗電子煙」,如此30年來台灣菸害防制的努力,非常有可能功虧一簣、灰飛煙滅。
姚思遠指出,前幾年國際菸商在政府鼓勵下臺灣投資,當時投資審查的時候,國民健康署噤若寒蟬,於是國際菸商堂而皇之的進入台灣,今日菸害防制法修改方向,將會使得菸商能夠合法的販售加熱煙或有可能可以販售電子煙,這已經不只是噤若寒蟬的消極作為,而是圖利菸商的幫凶;對此,董氏基金會將會持續與衛生主管機關溝通。
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陳妙心則說,考量到菸品對健康的危害,希望這次的修法能夠周延,目前修法分為菸品與類菸品兩類,至於加熱菸目前屬性不明,由於現在仍在草案60天的預告期間,歡迎民眾提供意見,國健署會依照外界的意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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