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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淋巴癌化療前先壓制B型肝炎病毒 國衛院:降低發作機率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淋巴癌是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九名,每年約3500人罹癌,但做淋巴癌化療時極容易使同時也染B型肝炎的病患復發;國家衛生研究院發現,若在做化療同時就先採取預防性B型肝炎病毒治療,不但能降低發作機率、且能為病患省節省每年近一萬元醫藥費。
淋巴癌初期症狀與感冒相似,像是發燒、咳嗽等,而容易讓人輕忽。目前淋巴癌常見的治療方式為化學治療,服用「rituximab」藥物,如果患者為B型肝炎帶原者,則需同時接受預防性抗病毒治療,來避免因為B型肝炎病毒活化而引發猛爆性肝炎或肝衰竭等併發症。
不過,若淋巴癌患者曾感染過B型肝炎、但目前已非帶原者,約有10%到30%的比例,在淋巴癌的治療過程中會導致B型肝炎再次復發,嚴重者甚至會引發肝功能失代償,造成患者死亡。
國家衛生研究院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鄒小蕙指出,病患在治療淋巴癌的過程中,雖然癌細胞被抑制了,反而因為誘發B型肝炎病毒而造成肝臟病變。
在台灣全民接種B型肝炎疫苗之前(1985年出生者),約一半以上成年人過去曾感染過B型肝炎。根據國際診療指引建議,這類淋巴癌患者如接受含rituximab化學治療,則應接受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而非等到患者發覺肝臟功能異常才去就醫,延誤了治療時機。
國衛院統計發現,相對於「常規B型肝炎病毒量檢測」的方式,若在淋巴癌治療初期進行「預防性B型肝炎抗病毒治療」,既能降低B型肝炎復發的機率,且比前者更具成本效益。
就這兩種改善策略來說,以短期療程(含化療期間及化療後六個月)的患者而言,平均每人醫療支出可節省9480元,以每年治療1234位患者進行估算,每年約可省下1200萬,對於短期療程的高危險族群患者,若以每年治療309名患者估算,每年約可減少300萬的支出。研究成果發表於2019年6月份台灣醫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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