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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燙傷疼痛 勿排拒藥物止痛

2006/08/16 06:00

文/吳玉蘭

一歲的王小弟因全身二至三度、共佔體表面積二十%的燙傷住進燙傷中心,會客時,不慎被碰觸到痛處而大哭,護理人員趕緊上前處理,並表示要幫王小弟打止痛針,沒想到他阿公突然大怒:「止痛藥對小孩不好,不准打。」真的是這樣嗎?其實,國內對於止痛藥的使用比歐美地區保守許多,原因在於一般人、甚至是醫療人員,對止痛藥都有一些不夠正確的認知,認為止痛藥極易上癮,日後不易戒除。但患者是因「疼痛」才產生對止痛藥的需求,一旦疼痛解除,當然就不需要止痛藥。

除非患者本身對止痛藥過敏,或有特殊內科疾病,否則發生副作用的情形是微乎其微的,而萬一真的發生最嚴重的副作用—呼吸抑制,在一個合格的醫療院所中也可以獲得立即的處理,對日後幾乎不會有任何影響。

目前一般止痛藥的給予會遵從三級給藥原則:

●第一級:輕微疼痛者給予非類固醇鎮痛消炎藥NSAID,視需要,給予輔助性藥物。

●第二級:疼痛持續或加劇,除了非類固醇鎮痛消炎藥,再加上較輕度鴉片類藥物或其他輔助劑。

●第三級:疼痛持續且加劇,合併使用較強的鴉片類藥物,如嗎啡等藥物,以及輔助劑,譬如鎮靜劑等。

一般人想到嗎啡總會跟「毒癮」兩字畫上等號,但衛生署所公布的嗎啡類藥物使用原則中表示:處方嗎啡是依病患的疼痛程度的強弱需要而定,且正確的嗎啡劑量是能充分減少疼痛且沒有無法忍受的副作用,並無所謂的推薦劑量和極限劑量。所以,在正確的使用下,不必把嗎啡看得這麼可怕。

儘管醫護人員一再向王小弟的阿公解釋,但他仍然堅持不能給止痛藥,原因是:「小孩子哪懂得痛,他長大就會忘了。」而這又是一個普遍存在的錯誤觀念。其實新生兒一出生就已發展完全的疼痛感覺系統,且有痛的記憶。

年紀越輕的兒童對疼痛的敏感度越大,若疼痛未獲得妥善的處理,會導致情緒激動,及肌肉緊張而增加不必要的熱量消耗,且疼痛引起的壓力,會使得免疫系統受到抑制,導致傷口癒合的速度延後,且易受感染,日後會對疼痛更加恐懼,對患者的身、心影響甚劇。

臨床上,並不單純只用口服及針劑的藥物止痛,會配合冷、熱敷、按摩、運動、音樂治療、轉移注意力及鬆弛療法等,來減輕或轉移疼痛感。但若患者試過各種方法仍疼痛難耐時,還一味地拒用止痛藥,對患者而言,其實是有害而無意義的。

(本文作者為前馬偕醫院燙傷中心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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