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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健康食品 遵遁333原則

2011/12/25 06:00

文/許嘉麟

「醫師,我最近都會頭昏,很想吐,可不可以先暫停復健?」一名中風病患在門診中,委婉表達想要先休息一陣子。我原本以為是中風後的後遺症,仔細詢問才知道,他的兒女擔心爸爸身體太虛要補一下,各自送上好幾罐寫著洋文的營養食品,他不想辜負兒女們的貼心,每一種都乖乖依指示服用,卻沒有發現,這些全部都是綜合維他命。

算一算,光是維生素A這一項,他一餐吃6到7顆藥丸,等於吃進約20000I.U(國際單位),相當於衛生署每日建議量的4倍!吃進這麼多的脂溶性維生素,難怪他的肝臟要大發雷霆!

現代人重視養生,如果非要額外攝取營養,其實可以用簡單的「333」做為服用健康食品的原則。

●第一個「3」是服用的種類不超過3種。市面上流行的產品就是這幾種成分,超過3種容易重複而過量,嚴重會有致死危險。

●第二個「3」則是價錢不超過3000元。若超過3000元就太貴了!因為這些藥品都是化學合成的,化學成分與結構式都一樣,臨床效果也沒有廣告說的A牌和B牌差別那麼大,經濟不景氣,「4個小朋友」(千元大鈔上印有4個小朋友的圖案)要看好。

●最後一個「3」則是3個月的時間。有效的話,3個月內就會感覺到效果,若服用3個月沒有特別感覺,也就不用再花錢、花時間做更久的嘗試了。

民眾是否需要額外攝取維生素?近年來一直有醫學上的爭議,有些研究甚至指出,服用維生素未必有益。站在病人的立場,建議在日常生活中,以營養均衡、新鮮當季的飲食,規律且善於紓壓的生活方式迎接每一天的挑戰,才是省錢又省力的健康法則。

(作者為壢新醫院復健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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