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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缺藥!必要藥品清單改每年更新 「永豐條款」增高市占率品項

2024/09/23 16:31

食藥署決定「必要藥品清單」由2年公告1次改為1年公告1次。(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食藥署決定「必要藥品清單」由2年公告1次改為1年公告1次。(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國內藥品短缺頻傳,衛福部食藥署決定「必要藥品清單」由2年公告1次改為1年公告1次,並於近日預告修正新增120項藥品,以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抗感染與心血管藥品為大宗,且因應今年市占率7成的永豐公司遭勒令關廠而爆發輸液大缺貨,新增市占率大於60%或製造廠為3家以下品項也列入必要藥品。

根據「藥事法」規定,藥商持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為必要藥品的許可證,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以事先預防機制減緩藥品短缺的衝擊。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國內必要藥品清單過去主要是配合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必要藥品清單更新頻率,每2年修訂1次,但考量國內藥品供應狀況變動較大,將調整為每年更新1次,以更符合臨床使用需求。

王德原指出,近日參考世衛最新必要藥品清單,並諮詢專業醫學會及相關單位意見,已預告修正最新必要清單草案,共計新增120項,刪除4項,整體從481項增至597項。新增最多的前3項類別,分別為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共27個品項、抗感染藥品共19個品項,以及心血管藥品共18個品項,例如治療中度至重度異位性皮膚炎的標靶藥物abrocitinib、兒童鎮痛退燒藥acetaminophen、高血壓用藥valsartan、心肌梗塞用藥ramipril等。

王德原也提到,此次亦針對供應不穩或較可能短缺,例如製造廠市占率大於60%或製造廠為3家以下品項的臨床重要品項,擬予以納入必要藥品。

另外,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首次委員會將在9月26日召開,規劃增設「物資大隊」負責因應平時災害需求,其中急救站編組範圍更納入診所或藥局的醫事人員,王德原指出,針對內政部「民防法」及「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內的藥品,主要為急救藥品,雖內政部並未明列品項,但針對臨床常用且較可能供應不穩的急救藥品,食藥署過去已持續滾動納入必要藥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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