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妙齡女抽脂豐胸猝死 高院認定醫美診所有過失判賠家屬337萬元

2021/03/24 15:49

陸姓妙齡女子到醫美診所接受抽脂及豐胸手術卻死亡,高等法院認定診所有重大疏失;圖為情境照。(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陸姓妙齡女子到醫美診所接受抽脂及豐胸手術,因診所手術室設備不完備、施打麻醉藥過量發生癲癇症狀,卻未採取足夠急救處置,造成缺氧性腦病變,急救不及死亡;高等法院認定診所有重大疏失,今維持一審認定,判決林姓、池姓兩位診所負責人應連帶賠償陸母337萬9472元。還可上訴。

陸母主張,林男、池男於2013年5月共同申請設立醫美診所,池男勸說陸女接受抽脂及豐胸手術,但該診所手術設備和急救設施均有所欠缺。

2013年6月23日傍晚,池男等人在未評細評估陸女身體狀況,竟對陸女施行抽脂等手術,到當晚9時40分結束抽脂。不久,池男為陸女施打麻醉藥,9時45分時,致陸女長時間抽脂大量體液及電解質流失,且施打麻醉藥劑過量,竟引發癲癇症狀,診所未立即處置,林男直到晚間10點8分才打電話通知救護車急救,但因為診所無足夠急救設備,導致陸女發生缺氧性腦病變,雖送醫急救,仍於7月25日上午因缺氧性腦症併發肺炎致神經敗血性休克死亡。

陸母質疑診所有重大過失,提告法院並求償2404萬元。

林男辯稱,此意外是因陸女服食K他命、搖頭丸、抗憂鬱藥等造成麻醉時導致腦部及過敏,麻醉和陸女腦部缺氧之間並無因果關係,他沒有過失。池男指出,對陸女施行手術,並無過失。

台北地院不採信林男、池男辯詞,判決林、池兩人需連帶須賠償陸母337萬多元。林、池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審理認為,診所為陸女實行抽脂手術時,手術室並不符合手術室設置標準,且診所打麻醉藥物過量導致陸女抽搐,但診所未即時監測她的生命徵象,也未採取足夠之急救處置,造成陸女缺氧性腦病變,繼而併發肺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須負賠償責任,仍判林、池男應連帶賠償陸母337萬9472元。

至於林男質疑陸女服用搖頭丸、抗憂鬱藥等物,造成麻醉時導致腦部及過敏等結果,高院審理後已排除該可能性。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