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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腸癌患者術後大出血不治 名醫術前未盡說明判賠79萬

2022/02/17 16:25

北院認定馬偕醫院醫師梁偉雄術前未盡告知義務,判賠謝翁家屬共79萬多元。(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謝翁先前接受馬偕醫院大腸直腸外科名醫梁偉雄切除直腸腫瘤等,術後卻感染並大量出血,最終多重器官衰竭身亡,謝翁家屬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為,梁術前未盡說明義務,判梁與馬偕應連帶賠償79萬多元;可上訴。

謝翁妻子與3名兒女主張,謝因罹患直腸癌,2018年5月赴馬偕接受梁偉雄醫師切除直腸腫瘤、迴腸造口手術,術後評估癌細胞未擴散,隔年1月,梁再替謝進行迴腸造口關閉手術,謝術後雖遵照醫囑進食,仍發生腹痛、大便失禁、血便嘔吐等症狀,梁卻未進一步檢查、治療,謝後來轉入加護病房並經多次開刀止血,仍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

家屬控訴,梁偉雄一再跟家屬稱謝翁術後一切正常,卻未將腸子病變異常告訴家屬,隱匿重要資療資訊,延誤治療,因此認為與謝的身亡具因果關係,提告要求梁與馬偕應賠償謝妻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共200萬元、3名小孩各100萬元,總計500萬元。

梁偉雄、馬偕解釋,謝翁術後症狀都是大腸造口關閉後,再度使用大腸的併發症,且謝已有年紀,也因腎臟病變長期洗腎,導致凝血功能不佳,在不易止血情況下更容易發生併發症;另梁術前有向謝與家屬解釋病情、說明手術風險和併發症等,家屬也簽署同意書,否認賠償責任。

北院指,梁偉雄進行手術、術前評估都符合醫療常規,但梁術前只向家屬說是簡單手術,也未根據謝翁身體狀況與病史,向家屬解釋手術後可能引發的併發症、後果,或有其他替代方案、利害風險,故認梁未盡說明義務,判梁與馬偕應賠償謝妻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共34萬元,3名兒女各15萬元,總計79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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