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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嬰幼兒別再玩「飛高高」 國健署推照顧寶寶「3不2要」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有家長或照顧者為了安撫哭鬧的嬰幼兒,會下意識抱起來猛搖晃或把孩子高舉玩「飛高高」,國健署今重申,劇烈搖晃嬰兒是種虐待,根據統計,這種受虐性腦傷死亡率高達25%,而存活者亦有80%可能有失明、癱瘓、學習或語言障礙等終身失能的情況。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表示,家長或照顧者為了安撫哭鬧不停的嬰幼兒,常習慣握壓住嬰幼兒手腳、肩膀或胸廓,甚至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或是玩「飛高高」,但寶寶頸部肌肉還不穩定,在拋高的過程容易造過度震蕩傷害頸椎,嚴重時可能造成顱內出血,造成寶寶嘔吐、意識不清等情形。
蔡維誼指出,為避免家長或照顧者的誤解、對於「搖晃」定義過與不及,2009年美國醫學會與台灣兒科醫學會正式將「嬰兒搖晃症」改名為「受虐性腦傷」。
蔡維誼強調,正常照顧下或與寶寶玩耍而晃動到嬰幼兒頭部,並不會造成寶寶腦部受傷,家長不用給自己太大的壓力,依據台灣兒科醫學會建議,劇烈搖晃嬰兒是一種嚴重的身體虐待,常發生於未滿3歲兒童,尤其以2到4個月嬰兒最常見。
國健署提醒,寶寶哭鬧不安,有可能是肚子餓、脹氣、腸絞痛或尿布濕等原因所造成的情緒反應,照顧者在安撫時,應遵守3不2要原則,即「不亂晃、不拋接、不撞擊、要支撐、要耐心」避免憾事的發生。
國健署說明,「3不2要」主要是勿雙手抓住寶寶的腋下或把嬰幼童放在大腿上劇烈晃動,不要上下拋接嬰兒,或將寶寶直接大力地丟到床上,勿掌摑寶寶臉部或頭部,抱起嬰兒時,注意保護嬰兒頭頸部,並耐心緩和寶寶的情緒。
國健署表示,兒童健康手冊中的「新生兒照顧錦囊」以及爸爸孕產育兒衛教手冊,提供了更多安撫寶寶的技巧,民眾也可到健康九九+網站的影片連結,學習如何防治嬰兒受虐性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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