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年決議將「心臟停止後器捐」列為大體器官捐贈來源之一,並發布「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記者吳亮儀攝)
衛福部今年決議將「心臟停止後器捐」列為大體器官捐贈來源之一,並發布「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適用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的末期病人,其同意撤除維生醫療且願意器捐者,在心跳停止5分鐘後可施行無心跳器捐。
根據新指引,只要病人或家屬同意安寧緩和醫療且願意器捐,在撤除維生醫療後、心跳停止5分鐘觀察期間,醫療團隊不可執行任何醫療行為,需確認沒有出現收縮性血壓或心搏性心率,醫師宣布死亡後,才可進行器官摘取及移植。
請繼續往下閱讀...
(記者吳亮儀)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