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手媽搭捷運哺乳竟被多嘴「衣服遮好」! 國健署:禁止可罰最高3萬元

2023/05/12 11:01

國健署指出,早有法律規定不得禁止媽媽在公開場所哺乳,否則可罰禁止者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圖為情境照。(圖取自freepik)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施小姐是兩個孩子的媽,哺乳期間都是親餵母乳,有次搭捷運因為寶寶肚子餓哭鬧,就直接在位子上哺餵母乳,突然有位媽媽對她說:「衣服要遮好,旁邊的人都在看妳。」當下讓她覺得很錯愕;國民健康署指出,早有法律規定不得禁止媽媽在公開場所哺乳,否則可罰禁止者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我國早在2010年就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母親與寶寶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母乳之權利,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反者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為方便媽媽哺乳,也要求一些較大面積之特定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同時鼓勵業者自願設置哺集乳室。

根據國健署統計,全國總設置3953處(依法設置2629處、自願設置1324處),依據國民健康署2022年母乳哺育率調查顯示,有42.5%產婦曾使用公共場所哺集乳室,其中百貨公司、醫療院所及交通場站是產婦最常使用場域,有近9成滿意哺集乳室管理及環境清潔。

根據國民健康署去年同一份母乳哺育率調查,有9成以上的媽媽想要哺餵母乳,如何讓媽媽願意且持續哺乳,民眾的尊重與支持及友善哺乳環境都很重要,雖然已立法保障婦女公開哺乳權,但還是有媽媽遭受異樣眼光,多一分尊重與支持,媽媽哺育更自在。

準爸媽們若有尋找公共場所哺集乳室的需求,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網站,可查詢各縣市公共場所哺集乳室位置,也可透孕產婦關懷Line官方帳號(ID:@mammy870870)加入好友,定期收到婦幼相關衛教訊息外,並可連結網站查詢哺集乳室,及撥打免付費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0800-870-870(諧音:抱緊您,抱緊您),由專業人員提供服務。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