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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瘤看成脂肪瘤 骨科醫動錯刀險害癱被起訴

2021/10/29 11:00

國軍高雄總醫院洪姓骨科醫師判讀報告出錯,動錯刀害病患不良於行。(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傅姓男子因右膝增生腫瘤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檢查,洪姓骨科醫師判讀檢查報告出錯,把神經瘤看成良性脂肪瘤,並選用錯誤的手術方式切除腫瘤,害傳男術後腳麻、不良於行,雄檢偵結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洪姓醫師起訴。

檢方指出,2019年1月3日,曾姓男子因右膝增生腫瘤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檢查,29日安排進行核磁共振檢查,2月12日複診看報告時,洪姓骨科醫師判讀報告時,把3.3X2.7X1.9公分的腫瘤,判讀為軟組織良性瘤,並於同年5月6日安排傅男進行手術切除腫瘤。

術後,傅男腳麻、不良於行,他轉向義大醫院求診,檢查後,發現洪姓醫師判讀報告錯誤,把神經瘤看成良性脂肪瘤,且選用錯誤的手術方式害他神經損壞難以回復,後來經過義大醫院進行右側腓總神經顯微手術移植神經,以及肌腿轉位手術後才好轉。

傅男不滿提告業務過失傷害,雄檢偵查時,洪姓醫師坦承,根據醫療文獻,長在該處的神經鞘瘤較為罕見,所以開刀前判讀才會把腫瘤診斷為軟組織;在執行手術過程中,發現不是脂肪瘤,而是神經鞘瘤,當下他研判腫瘤一定要拿掉,否則有病變的風險,後來經病理科檢查,證實是神經鞘瘤,也已經癌變為神經鞘癌,他認為自己做了最好的處置,沒有過失。

但檢方根據醫審會等報告,認為依國軍高雄總醫院的醫療技術、水平和設備,術前應該就能判讀出是神經鞘瘤而非脂肪瘤,若洪姓醫師能在術前判讀正確,無症狀可採保守治療,有症狀須動刀,應是逐步剝離摘出,若無法摘出,則寧可不搞,因神經鞘瘤生長速度緩慢,且癌變機率低於1%。

但洪姓醫生手術時沒有採取逐步剝離,而是直接切除腫瘤兩端,神經損傷機會較高,與一般常規神經鞘瘤手術方式有所不同,處置有違醫療常規之嫌,因此偵結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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