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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雜環境聽音樂 聽力更易受損

2006/07/03 06:00

文/余仁方

小朋友常會被提醒不要在昏暗的燈光下看書,而大朋友則已養成要在良好的光線下閱讀書籍的習慣。然而,卻鮮少聽見「不要在吵雜的環境中聽音樂」等類似提醒,以保護耳朵,殊不知「吵雜的環境」就如同昏暗的燈光;而「聽音樂」則等同於看書,故在昏暗的燈光下看書會造成視力受損,同理,在吵雜的環境中聽音樂也是會造成聽力受損。

但是,哪些地方才是所謂的「吵雜環境」?是人車行走的馬路?或是通勤的公車、捷運及車站?還是熱鬧的夜市?抑或是氣氛佳的餐廳?一般而言,人車行走的馬路、通勤的公車、捷運及車站、熱鬧的夜市等處的音量大約八十分貝,而救護車的警示鳴聲則約一百一十分貝;另外,在氣氛佳的餐廳及教室等場所內的音量大約六十分貝,也有報告指出,校園內「擾人的蟬鳴聲」高達七十分貝。

近年來,老人家在公園裏散步邊走邊聽收音機,或是年輕人走到哪聽到哪的流行音樂,抑或是上班族在通勤中利用隨身聽加強語言能力等已蔚為風潮。或許,在生活周遭常常會發現有人進電梯後,此人耳機中傳出的音量,大到清晰地傳入你的耳裏。其中,牽涉聲音的清晰度,而該清晰度又與所在環境息息相關,即所謂的「訊雜比(signal-to-noise ratio:SNR)」。「訊」即所謂的訊號,也就是所收聽的聲音;「雜」則是指環境中已存在的聲音,或被稱為環境噪音;而「比」則是指兩者之間的關係,也就是聲音的清晰度。

聲音的清晰度,即是「收聽的聲音」的音量須高於「環境噪音」約二十分貝左右,人耳才可輕鬆聽到聲音,據此推論,若有人在氣氛佳的餐廳內及教室等地方聽音樂,則其音樂的音量約需八十分貝;而在人車行走的馬路、通勤的公車、捷運及車站內、熱鬧夜市等處的收聽音量則約需一百分貝。然而,現代科技為我們帶來了許多生活的便利及樂趣的同時,也造成我們的聽覺能力在長期高音量下,不知不覺中被傷害。

(本文作者為長庚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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