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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過早停抗憂鬱藥 恐提高復發風險
記者羅碧/台北報導
35歲阿哲(化名)因長期工作壓力、失眠及情緒低落就診身心科,服用抗憂鬱藥物數週後,睡眠改善、情緒逐漸穩定,便擔心藥物會不會吃上癮,想要停藥。醫師提醒,許多患者在症狀改善後就急著停藥,但此時正是憂鬱症最容易復發的階段,若過早停藥,可能增加復發風險。
症狀改善初始 大腦仍處修復期
周伯翰身心醫學診所主治醫師鄭佳益表示,不少患者把抗憂鬱藥當成止痛藥,以為「不難過了就不用吃」,其實治療目標不只是改善情緒,更要讓睡眠、食慾、專注力、動力及日常生活功能恢復穩定。症狀剛改善時,大腦仍處於修復期,因此療程通常是從症狀穩定後開始計算,而非從開始服藥當天起算。
鄭佳益指出,根據國際治療指引,若是第1次發作且治療反應良好,症狀緩解後仍建議持續服藥至少6個月,可有效降低復發風險,讓患者真正恢復工作與家庭生活。不過,若曾反覆發作、病情嚴重、曾有自殺念頭,或仍有失眠、疲倦、注意力不集中等殘餘症狀,以及合併其他精神或身體疾病、生活壓力持續存在者,則可能需要更長時間治療,並定期與醫師評估。
不少人也擔心抗憂鬱藥會成癮。鄭佳益說,抗憂鬱藥與酒精、毒品或部分安眠藥不同,不會產生欣快感,也不會愈吃愈需要增加劑量,因此不會成癮。但若突然停藥,可能出現頭暈、噁心、失眠、煩躁、冒汗等停藥反應,因此應由醫師依病情逐步減量,不可自行停藥。
鄭佳益提醒,若情緒低落、失眠、對事物失去興趣持續2週以上,生活功能明顯下降,出現強烈自責、自傷或自殺念頭,或睡很少卻異常亢奮、話變多等情形,都應盡快回診。除藥物治療外,規律作息、適度運動及維持良好人際支持,也是降低復發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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