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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變好就停抗憂鬱藥?醫:太早停藥恐提高復發風險
〔記者羅碧/台北報導〕35歲阿哲(化名)因長期工作壓力、失眠及情緒低落就診身心科,服用抗憂鬱藥物數週後,睡眠改善、心情也逐漸穩定,便擔心藥物會不會吃上癮,萌生停藥念頭。精神科醫師提醒,憂鬱症患者常在症狀改善後急著停藥,但此時大腦功能與生活節奏仍處於恢復期,若太早停藥,容易增加復發風險,甚至讓治療成果前功盡棄。
周伯翰身心醫學診所主治醫師鄭佳益表示,不少患者把抗憂鬱藥當成止痛藥,認為「不難過了就可以停」,但憂鬱症治療的目標並非只是改善情緒,而是讓睡眠、食慾、專注力、動力及日常生活功能全面恢復穩定。即使症狀已有明顯改善,大腦仍需要時間修復,因此療程通常是從症狀穩定緩解後才開始計算維持治療時間,而不是從開始服藥當天起算。
鄭佳益指出,根據國際治療指引,包括英國國家健康暨照護卓越研究院(NICE)及加拿大情緒與焦慮治療網絡(CANMET)建議,若是第1次罹患憂鬱症且治療反應良好,症狀緩解後仍應持續服藥至少6個月,以降低復發風險,幫助患者真正恢復工作、家庭及社交等正常生活。
不過,並非每位患者都只需服藥半年。鄭佳益表示,若曾多次復發、此次病情較嚴重、曾有自殺意念,或仍有失眠、疲倦、注意力不集中等殘餘症狀,以及合併其他精神疾病或慢性疾病、生活壓力持續存在、社會支持不足,甚至過去曾因停藥而快速復發者,都屬於復發風險較高族群,可能需要更長時間的維持治療,並至少每6個月與醫師討論評估是否調整療程。
不少患者也擔心抗憂鬱藥會不會成癮。鄭佳益說明,抗憂鬱藥與酒精、毒品或部分安眠藥不同,不會產生欣快感,也不會愈吃愈需要增加劑量,因此並不會造成成癮。
但他提醒,若服藥一段時間後突然停藥,可能出現頭暈、噁心、失眠、煩躁、冒汗或類似感冒等「停藥反應」,因此若想停藥,應由醫師依個人病情逐步減量,切勿自行停藥。
鄭佳益也提醒,若情緒低落、失眠、對事物失去興趣持續超過2週,生活功能明顯下降,出現強烈自責、絕望感、自傷或自殺念頭,或反而睡眠需求減少卻異常亢奮、話變多、衝動消費等情況,都應盡快回診,由醫師重新評估治療。除了藥物治療外,規律作息、適度運動及維持良好人際支持,也是降低復發、維持身心健康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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