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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化妝品改標出售 違規賣家被罰1萬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受疫情影響,網路購物「宅經濟」當道,不僅食物、3C用品,化粧品也是,惟南投縣衛生局日前接獲檢舉,有化粧品網拍賣家改變包裝標示,移除廠商QR-code資訊,經查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開罰1萬元,衛生局提醒,購買化粧品應認清製造來源及標示,切勿選購誇大不實的廣告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衛生局表示,民眾無論實體或網購化粧品,應注意標示,以及外包裝是否完整、有無被破壞,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化粧品外包裝應明列品名、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淨重容量或數量、全成分名稱(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另標所含特定用途成分含量)、使用注意事項,以及製造或輸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輸入產品原產地)、製造日期、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批號等9項標示,選購時應多加留意。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也規定,「化粧品販賣業者,不得將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外包裝或容器等改變出售」,違規可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經查該賣家確實有違規,但考量情節態樣酌予開罰1萬元,民眾選購則應認清製造來源與標示,以維使用安全與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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