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菸害防制法新法已於3月22日施行,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桃市府衛生局針對電子煙實體店面展開執法取締,統計新法施行至4月7日止,已稽查桃市31家電子菸實體店面,有13家已無營業,其餘18家皆改經營其他行業。
衛生局副局長蘇柏文表示,新法施行後除針對實體店面展開密集式稽查,31家分別已無營業或轉型,另也對網路加強監測量能,截至4月7日止於網路共計查獲326件次違規販賣及廣告,後續將依法處辦。
蘇柏文表示,無論在網路或實體店面廣告、展示、販賣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或在任何場域使用電子煙、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皆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有戒菸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市府衛生局無菸網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