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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肝加油站》健保口服B肝抗病毒藥 明年起取消療程次數限制

2016/12/19 06:00

蔣姓病患(中)遵守醫囑持續用藥12年後,終於產生B型肝炎抗體。(花蓮慈濟醫院提供)

文/許金川

Q:我的先生B肝帶原,e抗原陰性,目前正在服用抗病毒藥物,他服藥後,GPT很快就恢復正常,大約用藥一年左右,已測不到B肝病毒,至今都沒有再升高。

不過,聽說B肝停藥後很容易復發,可是健保療程一次只有給付3年,最近聽到健保有再放寬給付條件的消息,請問新的條款對我的先生會有什麼影響嗎?

A:B型肝炎病患在停止服用抗病毒藥物後,B肝再復發的機率確實不低,特別是e抗原陰性者,復發率更高。

目前健保對於沒有肝硬化和e抗原陰性的B型肝炎患者,一次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的年限是3年,如果停藥後復發,可以再給付一次療程。

由於B肝患者眾多,且停藥後容易復發,近日健保署對於B型肝炎的給付,研擬從106年1月1日起,針對e抗原陰性者,口服抗病毒藥物一個療程至少治療2年,最多可給付至36個月,如果停藥後再復發,可以再次接受治療,而且不限治療次數。

至於治療前是e抗原陽性者,則可以治療到e抗原消失,然後再鞏固治療一年,若停藥後復發需再次治療,一樣不限治療次數。

您的先生是e抗原陰性的B肝帶原者,目前正服用抗病毒藥物治療,如果他沒有肝硬化,在服藥3年後,就會面臨健保3年到期,須考慮停藥的情況。

過去是停藥後,如果B肝再復發,可再給付一次B肝治療療程,但如果健保已經給付2次B肝療程,第3次就要自費治療了;新的給付條款則是停藥後可再次治療,而且是不限療程次數,如此病人的心理壓力與經濟負擔,相對就會減輕許多。

至於新的條款目前還未正式公布,有可能在明年才會正式施行。

(作者為台大醫學院內科名譽教授、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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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基會諮詢專線:0800-000-583,網址:www.live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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