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陳柔縉車禍不治 研究:自行車戴安全帽有效減少事故傷亡

2021/10/18 19:30

作家陳柔縉15日在新北市淡水區發生車禍,在淡水馬偕醫院加護病房搶救3天,仍於今天下午傷重不治。(翻攝台大新聞研究所網站)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作家陳柔縉15日在新北市淡水區騎腳踏車時,遭後方騎機車的外送員追撞。救護人員抵達時,陳柔縉仍有生命跡象,但意識不清、頭部骨折,送醫急救後仍於今天傷重不治,享年57歲。

目前國內法規並未要求騎自行車須戴安全帽,但衛福部國健署過去即曾呼籲,除了機車族強制戴安全帽外,單車族更應重視安全,配戴單車專用安全帽才上路。

國健署強調,一般人常誤認自行車是人力車,要比機動車輛來得安全;殊不知自行車與機動車未分道行駛,及缺乏保護裝置,導致自行車騎士在車禍時,易發生身體創傷,尤以上下班尖峰時間最為常見。

根據台北醫學大學2016年的研究發現,2005年至2013年,腳踏車事故從7213件成長到1萬4,874件,腳踏車事故死亡佔交通事故死亡率也從3.55%提升到6.74%。而騎乘腳踏車未戴安全帽者預後結果為死亡、植物人、殘障狀態為有戴安全帽者2.419倍。未戴安全帽者有20.7%入院時嚴重度為中重度,戴安全帽者為2.3%。此外,配戴安全帽者住院天數也比未配戴安全帽者短。

此外,腳踏車意外事故也有地域性及年齡差異,都市較多是在上下班通勤時段發生事故,鄉鎮則是下午時段較高;腳踏車事故頭部外傷病人年齡65歲以上,嚴重程度為中重度的人數,高於18歲以下病人約3.2倍。

國健署指出,自1997年立法強制騎乘機車須戴安全帽之後,國內因機車肇事頭部外傷死亡人數急遽減少;反而近年來在節能減碳的風潮下,騎自行車的人越來越多,卻大多未養成戴安全帽的習慣;一旦發生事故,容易造成無可彌補的遺憾。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