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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冰敷 運動傷害好得快

2013/05/20 06:00

文/陳嘉弘

17歲的周同學(化名)3天前打籃球,左大腿被撞擊腫脹,他立即冰敷,但仍腫脹疼痛,甚至影響膝關節活動,求診後,醫師仍建議他冰敷,他質疑:「不是已經冰敷過了?是不是應該換熱敷了?」

運動傷害後要立即冰敷,這是眾所皆知的觀念,然而,許多人卻對冰敷的方法一知半解。由於冰敷能造成血管收縮,以減少疼痛物質的釋放,同時降低腫脹,達到抑制發炎,還可以讓神經傳導速度變慢,而有麻痺止痛的效果,因此多使用在急性傷害期。

一般而言,教科書上會定義急性期為48小時內,但事實上,應該視傷害的程度,以及傷害部位是否仍有紅、腫、熱、痛等發炎反應,來決定是否繼續冰敷。嚴重的挫傷,持續3天以上的發炎是常有的。

冰敷確實可以立即降低皮膚表面溫度,剛開始,體表會有冷的感覺,再來會產生灼熱與疼痛感,接下來會局部麻痺,感覺鈍鈍的,最後,隨著冰敷時間加長,深層組織血管放鬆,此時應停止冰敷,避免凍傷。

通常,讓體表溫度降至攝氏10至15度是安全有效的,除了可以降低細胞代謝率,也不易有凍傷的危險。

簡易製作冰敷包可以用塑膠袋放入冰塊,加水,目的讓溫度不至於過低,也可以讓塑膠袋更服貼於患部,裹一層毛巾敷20分鐘。每日至少敷3至4次,甚至每小時可敷一次。當然這都是參考原則,若您覺得在冰敷過程中,疼痛持續增加,可以移除「冰源」1到2分鐘後再敷,若疼痛不減,則應立即停止,以避免凍傷的可能。

如果有周邊血管問題(如糖尿病),或感覺異常、對冷敏感等問題者,應小心使用。

(作者為衛生署桃園醫院物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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