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俊銘
一般認為,父母離婚會造成子女的心理創傷,影響往後人格發展。
有鑑於此,為維護家庭完整,許多夫妻並未實質分手,仍選擇住在同一屋簷下,彼此卻是貌合神離,衝突依舊不斷。然而,勉為其難的結果,恐怕只會讓孩子受到更多傷害。
一份不久前發表在「婚姻與家庭期刊」的報告指出,父母離婚確實會讓孩子產生情緒困擾,但若將該事件視為一動態歷程,發生之前幾年反而最令孩子感到痛苦。生活品質的低落,對其心理健康的負面影響遠大於離婚後的環境。
在該研究中,加拿大亞伯達大學的學者針對二千八百多名年齡介於四至七歲,且父母在一九九四年時仍在一起的兒童,進行長期的追蹤。過程中,工作人員每隔兩年便與家長、孩子會面,目的在調查對方的家庭生活近況與孩子的情緒、行為表現。
結果發現,家長最後在一九九八年時離婚的孩子,其在事發前幾年已普遍有憂鬱、焦慮症狀,甚至出現說謊、攻擊他人、破壞物品等反社會行為。而與父母未仳離的孩子比較起來,其上述問題的嚴重程度也相對較大。另外,父母離婚的孩子,憂鬱、焦慮症狀往後仍持續存在,但偏差行為有減少的趨勢。
值得注意的是,離婚的父母個案,相較於最後仍在一起者,本身年紀都較輕,自陳的婚姻滿意度偏低,憂鬱指數較高,且多表示家庭功能喪失,已無法從中獲得滿足。而這些特質則與夫妻離婚、孩子的言行舉止失常有密切關聯。
研究者表示,部分專家認為,父母離婚對家庭失能的孩子來說,其實具有紓解、減輕壓力的功能。證據卻顯示,事發後孩子的憂鬱、焦慮程度似乎不降反升,故該觀點仍有待探討。
但整體而言,除了父母離婚以外,動亂的家庭環境也是傷害孩子心理健康的主因,所帶來的威脅甚至有過之無不及,建議應給予更多的關注在處於該過渡階段的兒童,適時提供相關輔導,而非只是在父母離婚後,才介入處理身心調適困難的問題。
(本文作者為高雄市公職臨床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