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食藥署今日發布最新產品回收訊息,「勤發醫用液態氧氣」因為出現未經檢驗就出貨的情形,無法確認產品品質,要求業者於11月3日前完成回收,一共影響30批、60瓶,主要出貨以南部醫療院所為主。此外,將依違反「藥事法」處3萬至200萬罰鍰。
食藥署品質監督管理組科長傅淑卿表示,「勤發醫用液態氧氣」主要是提供給低血氧的患者使用,可協助增加血中溶氧量,減少呼吸負荷。
傅淑卿指出,此案主要是前往查廠而發現,由於場內生產完畢的產品,未經檢驗就出貨,無法確認產品品質,不符合優良藥品製造標準GMP的規範,目前預計影響30批、60瓶,批號包含L21100410至L21100429及L21100501至L21100510,要求業者於11月3日前完成回收。
傅淑卿說明,業者位於屏東縣,因此出貨的醫療院所主要也都是在南部,提醒相關院所也可多多注意。
除了產品回收外,傅淑卿指出,業者的作法已違反「藥事法」第57條,將可依照同法第92條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實際開罰金額則要視地方衛生局調查結果、按情節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