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頻道/綜合報導〕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主持尾牙時,遭到公司老闆與現場男歌手在台上性騷擾。衛福部保護服務司曾強調「每個人皆有可能遭遇到性騷擾事件」,且絕非危言聳聽。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表示,違反他人意願而向他人實施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若造成對方的嫌惡與厭惡,不當影響其正常生活進行的,都算是「性騷擾」。例如:
1、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2、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倘若不幸遭遇性騷擾,保護服務司則有7點建議:
1、相信自己的直覺
雖然不是每件事都會構成性騷擾,但請相信自己直覺。
2、尋求情緒支持
可以向朋友或同事說出自己的感受,不要因此自責、失去信心,或任何羞愧。
3、向性騷擾者直接說「不」,要求停止性騷擾
美國平等僱用機會均等委員會建議性騷擾的受害者寫信給騷擾者,其內容包括:
(1)事件發生的過程(人、事、時、地、物)。
(2)受害者對於這件事的感覺及想法。
(3)受害者的希望,例如行為人停止騷擾行為,或道歉等。
4、詳實記錄每次性騷擾行為,作為申訴之用
5、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
以錄音作為蒐證方式時,應同時注意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之規定,建議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音,或由同事、友人與其對話時錄音。
6、向管轄單位申訴
如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者,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不知或不明者,向警察報案,或向場所主人提出申訴,由場所主人將該申訴案送往當地主管機關處理。
7、如管轄單位七天內未進行調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者,得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
保護服務司曾強調,「每個人皆有可能遭遇到性騷擾事件」,這絕非危言聳聽,若不幸遭遇性騷擾後應冷靜、正確地處理問題,才能使性騷擾事件之發生率與損害減至最低。